法律问答

十一个月前,单位领导安排我上班,我在工作中受伤了,没有目击者在现场,领导不承认我已经安排好了工作,但是我有很多工人,我能报告工伤吗?

2020-05-07 10:2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先申请工伤认定

    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提醒注意:要是企业没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千万记得要在1年内去申请工伤。

    2、等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单位不承认工伤时

    要是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

    4、能协商就双方协商

    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能够坐下来协商的,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5、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双方协商不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6、向法院进行起诉

    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 你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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