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架斗殴打的不比较严重、就打过好多个耳光、可是挨打那人说丟了物品、使用价值30000多、必须赔偿款30000、可是他哪些直接证据也没有、这算敲诈么?

暴力伤害
2020-05-07 04:2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敲诈勒索罪,最终应该怎样判刑量刑,是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而定的,如勒索金额大小、次数、手段,是否存在自首、认罪悔罪、退赃退赔等因素。这些因素的有无、严重程度,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从宽处罚影响极大,有必要的,可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帮助,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