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一周内交通警察队员说我的车把行人辗压,我的交通事故逃跑了,停下我的车,两个月后交通事故证明书,受害方法院起诉我,只有人证,没有监视影像,没有物证,法院怎么判决? 事件成立吗

2020-05-06 22:12: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对方不赔偿损失,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
    但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对对方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便确定对方的身份。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
    1、只要有损害事实,就可以起诉,

    2、保存好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票据等等。

    3、不懂的可以咨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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