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今年三月结婚,现在怀孕四个月了。 昨天被他打了,嘴也流血,右脸颊也肿了,头也被拳头打了。 我也不记得挨过几次打。 挨打就踢,挨打就打。 我提出离婚。 但是,他不同意。 我想问一下离婚的方法。 你能帮帮我吗

离婚
2020-05-06 20:27:02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对于其丈夫曾经殴打过2次是否报警,如果报警,警方有记录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离婚诉讼中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否则,你所说的上述事实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判离。
    2、胎儿已经七个多月了,在没有其丈夫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医院是不会给做引产手术的。除非找小诊所,在瞒着其丈夫的情况下,还得看医院能不能给做。
    3、在没离婚之前夫妻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 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会轻易判离,但是法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您好,如果夫妻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建议您向另一方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来说,如果一方有重婚、家暴、严重的不良嗜好等行为的,完全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是,如果是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条件:女方在怀孕期间;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这期间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
  • 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家暴,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会轻易判离,但是法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您好,如果夫妻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建议您向另一方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来说,如果一方有重婚、家暴、严重的不良嗜好等行为的,完全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是,如果是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条件:女方在怀孕期间;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这期间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