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学生,没签合同,来的时候说和主管干了一个月左右,干的时间不长,主管也同意我在这里工作。 但是马上就要入学了。 主管让我22号去,我说15号想去。 如果说无论如何都想去的话,即使自己离开了,9月份也没有发工资。 我该怎么办?

2020-05-06 20:08: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未缴纳社保的,应当补缴社保。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不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劳动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进行劳动仲裁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仲裁裁决时仍不履行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
  • 你好,如果还是不给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也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没劳动合同也没关系的。
  •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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