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口头上说要解雇我,要赔偿费不给一直托着,之后企业有员工辞职,人不足,又不解雇我了,我能要赔偿费么?

2020-05-06 17:4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辞退员工,在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下,一般是工作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有违反劳动法情况,则要结合具体违法情况确定具体方案。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最好不要主动提出辞职,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解除,争取经济补偿金。
  • 你好!如果劳动者主动离职,通常不得请求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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