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夫妇结婚前买房子,男人写两个名字,先付部分,请问是否没有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离婚
2020-05-06 13:35: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按照婚姻法解释
    (三),该房产如果是父母出资购买,则属于房产证上一方所有;否则,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写你两个人的名字,没有登记,按共同共有处理,原则上是平分;因首付款是你拿的,建议写你一个人的名字,如果要写两个人的名字,建议把你拿首付款的事实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建议有律师帮你起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