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医院工作,合同员工,当时签字五年,已经过期一年,现在正在研修中与医院签订外出研修协议,如果研修期间退休支付研修期间医院工资的5倍的赔偿,我现在想和原来的公司辞职,怎么办?

2020-05-06 11:21: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未支付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如果你主动辞职时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工资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解决,但到底行不行得通,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资料。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 您好,约定“三年之内不得离职”条款是无效的,仅在签订了保密协议或者服务期协议情况下您违约了才可以要求您赔偿,而保密协议一般你得是公司高管或者技术人员,服务期协议必须以公司为您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为前提,否则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对你没有法律约束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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