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在线咨询您个问题,望解答。我是帮人代还信用卡的,由于我的疏忽,有个卡我还上了,打算过几天刷,期间,信用卡本人问我把卡拿走挂失了补办了新的卡,卡号变了!。我还怎么办?这个钱我还能要回来吗?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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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不仅有最低未还款部分的5%滞纳金、账单全额罚息(日息万分之五,消费当日开始计息,按月计收复息直到本息还清为止)还会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严重影响5年内申请信用卡和银行贷款。
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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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的责任有一种是代为履行责任,另一种是承担赔偿责任。
保证人承担责任的顺序是不同的,一种是承担
连带责任,另一种是补充责任。
在向保证人催讨债务时,债权人必须注意两点:
(1)催讨的标的只能限于保证的范围。
(2)
保证合同是一种从
合同,以主合同为基础,具有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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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或银行两次催款后你还不还款,那就是涉嫌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性质比较严重,银行会起诉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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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