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甲方欠乙方100万元,丙方抵押自己的房地产,丁方提供保证。 后乙方放弃丙方抵押,丁方承担保证责任后能否向丙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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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
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
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
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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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意外情况,丙方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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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起诉乙方讨债,必要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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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