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汉都人民)2014年用X挪用公款,直到2016年2月5日才给我解释明天4000元,10000元,但他到第二天只欠我3000元,实际上欠我11000元,直到现在还没有给我,请问我怎么答,哪个法庭。

刑事辩护
2020-05-05 19:04: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本案中,付美华与李月是由于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分居两年以上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因而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还款责任。
  • 你好,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债务人索要借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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