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孩子五岁了,在校车上把孩子还回来的路上发生意外,因为我的孩子的右手被压在车下,缝了20多针,现在慢慢恢复了,但是孩子的右手关节有一个突出的问题我问医生说我的孩子是疤痕体质在明年的一个半突出点会长大,可不可以在一两年内做整容手术这个成本时间可以找到学校?

2020-05-05 15:2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
    一、学校对孩子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是幼儿园的孩子造成的伤害,造成伤害的孩子的监护人是无过错责任,可以要求致害孩子的监护人赔偿。致害孩子的监护人不能赔偿,或者找不到致害的孩子的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责任,这个责任是补充责任。 第
    二、如果是学校的实施导致的可以要求学校赔偿。 希望我们的解答可以帮到你。
  • 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1、离婚后一方没工作还带着孩子索要经济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2、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属于婚姻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过错赔偿;
    3、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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