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选购商住楼后,房地产商贷款逾期拿房了,原本是2017年10月30日拿房 可是迄今都还没交,7月29日房地产商与承建方请律师打官司,问下,下一步应该怎么办?感谢

2020-05-05 14:0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实在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还款,可以请求亲戚朋友的帮助,暂时解决自己的困境。
  • 金融借贷违约的需要及时还款,如果是买房贷款因为其他缘故造成不能按时还款,可以提前一个月向贷款行申请贷款展期,银行查实无误后会适当延长房贷期限,并降低月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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