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故意受伤,被判刑9个月,刑期满,信用卡还没有还清,现在还有一部分,这无法计算,恶意贷款,信用卡是否有新的规定,是刑事案件

银行
2020-05-05 13:1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刑,恶意透支的除外。  一,信用卡恶意透支一万元将会依“信用卡诈骗罪”第四款“恶意透支”认定。    二,恶意透支的认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备注:  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
  • 你可以开卡银行联系。要求开通。
  • 去银行申请激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