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卖房子签买卖合同,村干部签字盖章,甲乙双方按票,预付款说第二天不要他,上面写的违约金是三万,这个协议还有效吗?

2020-05-05 10:2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买卖合同中双方违约过错相抵原则:《合同法》之所以未规定双方违约实行过失相抵原则,主要考虑到双方违约情况的复杂性,加之过失相抵与双方违约在适用方面存在三大区别

    一、过失相抵适用于法律规定所发生的损害赔偿领域,而双方违约适用于债务不履行领域;

    二、过失相抵是互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的责任抵销,而双方违约的责任承担并不限于赔偿损失,还包括实际履行、强行补正及支付违约金等其他责任方式,不同责任方式之间有时并不能抵销;

    三、在过失相抵场合,双方过错是导致受害一方损害的共同原因,而在双方违约场合,双方各自违约通常是致对方损害的单独原因。
  • 你好,若是三方协议的话需要三方均签署,若有一方未签字或盖章,合同未成立,建议先协商处理。
  • 你好,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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