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文件怎么写才能有效?如果你没有同时写出来,你需要提交证据吗?

离婚
2020-05-05 09:28: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诉讼书要证明的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五、离婚诉讼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在方式上可以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但有一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对离婚的效力,《婚姻法解释
    (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有权就:“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当事人请求变更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同样也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  
    (二)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由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的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离婚登记的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  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婚后子女抚养或遗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一)诉讼离婚中的两项特殊保护  
    1、在诉讼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2、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4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
  • 有通奸、同居行为的,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法院在审理因通奸、同居行为造成离婚的案件时,无论原告是过错方还是无过错方,一般会准予离婚,并在财产分割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依据上述规定,只有婚姻一方当事人有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法院才会判决损害赔偿。单纯的婚外情,程度达不到,一般也不会得到支持。
  • 离婚诉讼的证据较多,以财产方面是证据为例,这一方面的证据主要涉及共同财产的存在、共同债务的存在(而最主要是对方在自己的父母或亲戚处所借的债务)。至于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女性当事人收集这方面证据是处于劣势的,因为大多数的家庭主要是男方在挣钱并掌管财权,因此对于家庭中的存款或借给别人的现金等财产是很难掌握的,那这就需要女性当事人平常多留个心眼,观察男方平常存款的银行名称、户名(当然有帐号最好)或借给别人的钱家中是否留有借条等,而我们律师平常遇到最头疼的是后者,即共同债务的存在,尤其是对方向自己当事人的父母或亲戚的借款,因中国人碍于情面,很少打借条,因此离婚时缺乏有效的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电话录音就是一种取得证据的最有效的方式,收集证据一方可在起诉前以很平和的方式与其配偶协商关于离婚中涉及的共同财产或共同债务的问题,通话中有意识地提到在自己父母或亲戚处所借的借款,如果对方认可或只对数额提出异议,那么类似的录音就是较好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