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我想听说我和丈夫结婚买的车现在卖给弟弟4万元,暂时不搬家等等,还记得弟弟的名字,车的所有权是我的名字,写了什么协议,以后离婚的话,我的丈夫就不能分给弟弟付了钱的车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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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通常情况下这一部分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双方协商后一方自愿放弃外,应该由双方按照平等原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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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婚前财产。登记在你名下, 推定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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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买的,是他个人财产,如果加上你的名字,可视为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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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