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雄县,和丈夫感情不好,经常吵架。 我已经分居一年多了,现在可以离婚了吗?

离婚
2020-05-05 03:4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根据您的情况,您与丈夫达不成协议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您和丈夫分居两年的话,法院应准予离婚。具体问题,请您咨询相关律师。
  • 起诉法院离婚
  •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至于是否能在第一次离婚,需要看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