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1998年有三所农村住房,2012年又与继母再婚。我父亲只有一个儿子。如果我父亲死了,我有权处理这房子吗?

2020-05-05 00:24: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家庭,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再婚的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再婚期间继父母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均可以互相继承对方的遗产。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子女被送人,与他人形成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养子女原则上不拥有对生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但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 你父亲没有给继子买房的法定义务。如果你父亲去世,你的继母有继承权,继母的儿子没有继承权。
  • 需要分清时间点 也就是继承开始的时间和分割财产的时间 你可以当面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