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丈夫在四川,我们的结婚证是四川,我是广东梅州XX。 但是,双方在深圳打工,要去哪里呢?。 我们谈谈和平分手的事情,协商离婚,那个离婚协议书要去哪里? 有那家相馆吗

离婚
2020-05-04 19:28: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1、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起诉离婚。
    2、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协商好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以及抚养费等相关问题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即可。
    3、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诉讼中主张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4、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这样规定的:2岁以下的孩子有女方抚养;2岁--10岁的孩子根据具体情况,看哪方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有哪方抚养;10岁以上的孩子还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5、抚养费是这样规定的:未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是未抚养孩子的一方的个人收入的20%--30%之间。
    6、由于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过错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 到你们的结婚登记机关,也就是民政局去办理协议离婚。
  • 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不懂你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