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只有我一个人当时签了字,另一个没有签字。 拿到的时候他的签名是空白的,当时当面没有签订完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吗

2020-05-04 18:37: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出售,该行为是否有效。
    对于上述情况,应该分以下情形,区别对待:

    (1)房屋买受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明知出卖人有其他共有人,如果不是明知,则该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是明知,则合同除经共有人追认外,合同无效。对此,房屋出卖人和其他共有人负有举证责任。

    (2)如果房屋买受人是善意的,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虽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由于房产涉及共有人的所有权,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房屋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买受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行为人的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行为人继续履行过户义务。

    (3)如果房屋买受人是善意的,而且办理了过户手续,则买受人依照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其他共有人只能要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而不能要求买受人返还房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七条第二款:“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方签字才生效。一般采取交换形式。买方(或卖方)签字,然后交换,对方交付的一份,自己签字后留下就行了
  • 电子商务合同一般情况下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是我们在签订电子商务合同时要重视的,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书面形式问题
      书面合同的具有明确肯定,有据可查的特点,有利于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合同是否采用书面形式,依照我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来确定,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是其他形式。
      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该条解决了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问题。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中国合同当事人可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法律要求的“书面合同”。
      
    (二)合同成立的问题
      1.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与成立地点 。
      
    (1)关于数据电文形式的承诺的生效时间 。
      
    (2)关于数据电文的发出与收到地点 。
      2.意思表示的撤回与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