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丈夫已经一年多没有在家了,家庭暴力侵害我,他们两个已经一起生活了一年多,强迫我离婚,请问这是一段沉重的婚姻我能起诉他吗?

2020-05-04 15:03: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 第2次离婚诉讼,基本上法院会认定你们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诉讼都会判决离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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