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离婚了,我现在只有我的帐户,帐户没有转账,身份证和帐户地址不同,请问我能有香港和澳门的通行证吗?

离婚
2020-05-04 14:53: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是所有夫妻离婚后都会立即迁走户口,在没有约定和其他相关判决的情况下,并没有离婚后就必须迁户这样的规定。如离婚后涉及一方需要将户口迁出,需要知道以下几点:
    离婚后关于户口问题如何解决离婚以后,户口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 迁回原籍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
    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
    2. 另立门户
    通常情况下,是需要有独立的房产作为条件的,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
    3. 再婚后再迁
    离婚后再婚,需要迁移户口的,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需要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4. 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
    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
  • 收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所以如果满足上述的条件,手痒了孩子后,应当及时的办理户口,没有及时办理的,再知道没有办理后应当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依照相关手续进行办理。
  • 这个和户口本上注明的婚姻状况没有关系。
    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
    第一种,协议离婚。这种离婚方式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当天去即可办理。去协议离婚时需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均为原件。有的地方不讲理,还要求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二种,诉讼离婚。如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