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销售市场签订历时三年合同书,保证金2万,早已交一个半月房租5000元,租赁销售市场地区一天,如今我单方毁约,我想问一下,我可以拿回家保证金吗

其它
2020-05-04 10:31: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卖合同单方违约赔偿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卖方不履行:
    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
    二是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三是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
    四是假如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该批货物转卖于他人,并且在该合同签订以后与他人订了转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据转售价与合同之间的差额来计算损失。
    另一种是买方拒绝接受货物:
    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房租押金等于违约金么,那么房租押金等于违约金吗?  
    1、押金,在房屋租赁中是一个常用的概念,押金的性质是一种担保,是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的担保,一旦承租人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此时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押金不足赔偿,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补足。  
    2、违约金,是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合同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限于违约金一种,在民法中,一般认为违约金是一种补偿性质的,它不带有惩罚性,即因违约行为造成了多少损失就承担多少的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违约责任大大小应当以实际的损失为准,当事人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但相对于实际损失而言约定过高或过低都可以要求法院调整。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违约或者是修改劳动协议不予员工提前协商的,你完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公司或用人单位提供经济补偿。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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