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已经和我丈夫登记了几个月了。 离婚时,我断定孩子嫁给了一个女人。 但是,她不仅不需要孩子,现在还在打电话骚扰,经常换电话号码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孩子上学一年有三万多个孩子在我丈夫那里,她不仅没给孩子买过衣服,而且现在还希望孩子回家

离婚
2020-05-04 03:47: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您好!建议您先收集对方家暴的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不成,原则上会判决离婚。您可以向对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你可以要求对方向你支付精神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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