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爸爸在打工,双腿膝盖下烧伤,现在在医院,在工厂付医疗费。 我妈妈在护理。 如何鉴定工伤事故,还想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5-03 20:3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工作原因烧伤,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法律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没有详细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工伤烧伤伤残鉴定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你好!建议先去认定工伤,医疗费等应由工伤基金支付
  • 你好,护理费这个要以护理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工伤的话,会有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是不存在生活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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