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曾是国营企业留职停薪工作人员,原企业帮我交五险一金,沒有薪水,如今又近了一家国营企业签的是第三方劳动派遣合同书,听说2020年11月份会换劳务派遣公司,假如换企业得话,我不会签或是被辞退也有相对的赔偿么?如果我现在完婚得话这个假期跟薪水应当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03 17:32: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员工没有不胜任工作、违反劳动纪律、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应当按2倍补偿金进行补偿。而辞退方面,公司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所以公司应当支付工资到你接到书面通知(切忌不要口头通知即离职,公司可能主张你无故离职)后的1个月,并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因被无故辞退,在此基础上双倍)。
  •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退工回派遣公司,派遣公司不再派遣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1、是否合法要看你们平时工作时间的性质,是否为综合工时计算。另期间的法定节假日要依法支付3倍工资,而不能以倒休方式补偿。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2倍赔偿金
    3、要看派遣单位是否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4、不合理
    5、你与派遣单位为劳动合同关系,如在合同期内,由派遣单位支付你工资及保险
    6、你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它不应给你出具解除合同通知
    7、如果你是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派遣单位赔偿。
  • 公司劳务派遣的作用:
    1、建立起新型的劳动关系,有助于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2、充分利用劳动部门的就业平台和资源优势,为派遣员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为广阔的职业选择;
    3、重视派遣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升派遣员工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选择能力;
    4、劳务派遣不仅保证了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而且还可以利用内部的岗位空间和岗位调整,提高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
    5、实行劳务派遣可以节省用工单位劳动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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