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判决后没有转让财产进行保全?

离婚
2020-05-03 14:4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即是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 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出现法定判离的情形法院一般是不会判离的,要等拿到第一次判决书后,6个月后重新起诉离婚法院才会根据情况看是否叛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