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绩不好,我不得不辞职。 从3-2号到7月17号进公司,我说试用期间还没有经济补偿金,我进公司的第一个月是正式员工的工资,可以向公司索取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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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应当以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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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经济补偿,具体年限按照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未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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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主动提出辞职,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解除,争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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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