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来总公司进行生产培训,只有名字,具体培训多长时间没有填写费用协议。 我现在想退休,公司要求赔偿。 我该怎么办?

2020-05-03 10:35: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订专项技能培训,辞职时不需要赔偿专项培训费用,公司内部讲师对内部员工的培训不算专项培训。《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 你好,你与原公司的诉讼时效已过。新公司的情况则要看你是什么时候到新公司工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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