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癌症患者,2016年10月20日退休,2014年12月患肾癌在家休息,原公司在亲戚公司参加社会保险。 退休后,独生子女一次得不到3600元。 去年无锡的政策,可以再次发行,原公司没有提交,2018年9月再次发行手续资料XX心至今还没有发行,我该找哪家公司谈谈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03 02:16:48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正常退休条件:凡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
  • 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

    (4)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劳动者在符合国家规定的享受养老保险条件时无工作单位,需持本人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户口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 关于社保退出的问题,以养老保险为例,养老保险现行允许退保情况只有以下几种:
    1、出国定居
    2、死亡
    3、同一时段重复参加保险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转入农保或者城保,并有书面申请。
    基本上就这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保手续。
    其中第4种情况需要在退休前才能办理。
    其它情况都不允许退保,只能办理转移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均不可以退保。
  •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公司没有购买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七)社会保险;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最后,要是想要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话,那么需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并且需要缴满十五年的社保,接着才可以依法领取养老金。当然,因为现在有许多公司不肯负担员工的社保,一旦到法定退休年龄可能就无法申请养老金严重损害劳动者的权益,这个时候员工可以及时要求补缴。
  • 《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规问题的复函》: 
    (1)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2)对符合退休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致使职工未能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认定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的职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该职工与其他职工同等的待遇。  
    (3)对符合退休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职工继续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4)对于经调查确认职工未办退休手续,企业应支付而未支付职工工资超过3个月的,可以适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91号),裁决企业先支付职工工资。  仲裁委员会应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76号)和《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04号)的规定执行。即:职工受开除处分的,开除前后的工龄不能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除名的,除名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辞退的,辞退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被按自动离职处理的,其被处理前后的工龄也可以合并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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