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十几年了。 经常吵架,现在不想离婚。 丈夫对我没有什么感情。 但是,他没有离开。 他不惜我,不把财产分给我一半。 但是,我不想继续这种压抑的生活。 我怎样才能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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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
重婚或公开非法
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
损害赔偿。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
我们通常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
《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个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达到这个程度时,《婚姻法》才把它作为一种过错。其他的外遇情况千差万别,尽管都破坏了
婚姻家庭的稳定,也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但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不作评判。即不会因此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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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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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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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