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装修工人,接到a需要装修的电话,我们几个人过去在他的工地帮忙工作,工作中发生事故,左手食指断裂。 没有任何资料合同,也不买保险。 只有同事能证明我与工地有雇佣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他是负全部责任,还是负双半责任?

2020-05-02 18:47:18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3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 这些兼职很多都是骗子,网络小额诈骗追回可能性极小,先交钱的一般都有问题
  • 工伤赔偿后,如果是他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伤害,可以向他人主张赔偿,但用人单位已经就工伤进行了赔偿,不能重复提出赔偿要求。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这些兼职很多都是骗子,网络小额诈骗追回可能性极小,先交钱的一般都有问题
  • 工伤赔偿后,如果是他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伤害,可以向他人主张赔偿,但用人单位已经就工伤进行了赔偿,不能重复提出赔偿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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