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拖欠了钱!因为我在做生意!我在钱被没收之前就离开了我的工作!老板说让我拿回来还给我!我能付30%吗?我能申请劳工仲裁吗?

仲裁
2020-05-02 17:2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予执行
    1、条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先予执行申请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可以找他要,如果他确实没钱,只能等法院分配财产.
  • 收集证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