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你好,一年前申请办理完离婚证书后,能够 再申请办理财产分配吗?目前婚后买房一套,男性爸爸妈妈首付款二十万,剩下女性个人信用贷款并自主还贷,申请办理办离婚手续时未开展分派,假如能得话,多久内能够 申请办理,感谢告之

刑事辩护
2020-05-02 15:1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没有关于一方提出离婚应当赔偿另一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如果是诉讼离婚,是可以只处理夫妻婚姻关系的。但是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在离婚协议中是需要对夫妻关系以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的,具体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 财产问题也要协商一致,民政局才会给办离婚登记的,可加微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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