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未婚怀孕,年龄未领结婚证,女性父母领取十几万彩礼,男性酒席已经开设,现在女性不同意,孩子养育男性,彩礼是否回来,让律师帮忙很麻烦! 谢谢你

2020-05-02 15:1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女方父母买的威志,主要看是婚前还是婚后(以领取结婚证为准),婚前视为对女方的单方赠与,婚后则视为对你们双方的赠与,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 彩礼是基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当目的不存在,赠与行为自然也就无效了。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需要退还彩礼;如果虽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需要退还彩礼;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也需要退还彩礼。
  • 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没领取结婚证,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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