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工伤保险,租到法院上班,在法院执行公务时,法院的车翻了,成了八级障碍,法院的车只有强险,工伤保险已经赔偿了。 我可以申请法院车辆交通损害赔偿吗,法院领导人说,即使赔偿,也不赔偿。

2020-05-02 14:28: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赔偿不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只能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职工受到工伤后,公司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
    1、先申请工伤认定
    2、等工伤认定决定
    3、单位不承认工伤时
    4、能协商就双方协商
    5、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6、向法院进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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