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年前我弟弟出了意外,我嫂嫂带着孩子再婚,生了一个男孩,我侄子在我家里,我嫂子两个户口,我弟弟是一个,在我弟弟出事后,她取消了这个户口再婚。现在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给了我侄子监护权,可是怎么写的协议,我侄子都老了,

2020-05-02 14:1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如果离婚,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可起诉,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主张和实际情况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需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孩子实际需求、支付方的支付能力等因素。
    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依法分割,女方和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
  • 您好,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均分,共同债务应均担。如双方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子女的抚养费,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如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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