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分期付款了,但是第一次还款是没有钱,所以说会怎么样呢?说是按时还款,但是分期付款了手机,手机不见了,迟到一两个月又会怎么样呢?

2020-05-02 13:3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有义务履行合同偿还欠款,不偿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如果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这个分期买手机的行为是无效的。
  • 你好,这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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