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们三十万元,有债,已经两三年,商量过了。 别人不仅欠我们的钱,还欠银行一百万元,社会债务也很多,银行提起诉讼,但是人到现在还没有被发现,别人的个人名没有财产,法律也不能强制,我们找到别人的家人,别人的家人不在意这件事,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把钱找回来呢

2020-05-02 13:3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法院已经确定财产分割,那么判决生效后,双方都必须遵守和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民间借贷法院强制执行措施主要是:
    封冻债务人的个人资产,用于抵还所欠债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债务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常常会发生诉讼时效的问题,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而中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该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