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1996年结婚,我没有注册,但我已经有两个孩子,1996年没结婚。我在1996年结婚。我没有注册。但我有两个孩子,我没有结婚。

2020-05-02 13:1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户口投靠父母户口:审批条件: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注:如属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二、申请人持父母、子女《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到 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子女的《户口簿》。

    2.父母的《结婚证》。

    3.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5.市外迁入的提交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或镇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证明。
  • 没办理结婚证生育子女,属于非婚生子。规定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婚姻不能自动解除的,只有通过法定的程序才能解除,或者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去法院离婚。法律中所说的分居两年以上只能视为感情破裂,法院可以以此来判决离婚,但不能自动解除。
    若有一方死亡或失踪也需办理相关证明手续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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