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的情况是这样的。 首先有几个人合资,其中一个人用公款,工资是他发的,工资是公司发的。 那个上司去了,拖欠我们几个人的工资,我们要求公司重新支付。 但是公司的回答是在这个事件结束后给我们的。 你认为这样合理吗?

2020-05-02 12:38:04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如果股权转让程序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应当认定为有效,股东在出资限额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未在公司任职高管,一般情况下不会对股东有牵连。
  •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如果股权转让程序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应当认定为有效,股东在出资限额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未在公司任职高管,一般情况下不会对股东有牵连。
  •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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