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丈夫结婚后,有4所房子,现在丈夫去世了。 家里写着丈夫的名字,丈夫有两个弟弟,妻子还在。 我想把房子转移到儿子的名义上,可以吗?房地产的赠与。需要什么手续?他弟弟和妻子有权分配这四间房子吗

2020-05-02 09:20: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同居男女如果是共出资买房分手后房产应该平均分配房产:
    如果是一方个人出资购房,加上方产证又是个人的名字,应该属个人房产,如果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平均分配。(如果房产证上是是双方名字,就只能属共房产了)
    因为只是同居(没有办理结婚证)是不受法津保障,就不是属夫妻关系,房产也可以视其情况协商分配。
  • 房产在进入继承程序之前(被继承人生前)、或者在继承完成以后都可以加名字,但是在继承过程中,不能加名字。
      一,无房贷的房子遗产继承前/后加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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