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去世了,母亲健在,两人是共同房地产,以每人的名义各有一处。 老人有两个孩子,两个老人同意把房地产分配给每个孩子,现在女儿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自己的房地产。 儿子如何保证以自己的名义拥有剩下的房地产,这里的房地产是母亲的名字,母亲健在的时候不想拥有,请回答,谢谢

2020-05-01 22:35:39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由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儿子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未成年,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由监护人代替签字。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依照流程规定,签署合同,办理过户。
    前提是,住房无抵押,贷款还清,有房产证。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要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可以代书遗嘱,但是形式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 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备齐的材料如下:
    (一)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三)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四)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五)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六)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一)房产过户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房产过户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房产过户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内容。
  • 房产继承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
    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 由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儿子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未成年,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由监护人代替签字。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依照流程规定,签署合同,办理过户。
    前提是,住房无抵押,贷款还清,有房产证。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要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可以代书遗嘱,但是形式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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