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个人开设的工厂打工,工作了两个半月,到现在还没有支付工资。 每次打电话说钱,上司都等了两天,说到现在为止的4月份的工资还没有支付,但是我没有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01 22:0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参考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没合同没关系,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也能证明。
  • 你好,如果还是不给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也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没劳动合同也没关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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