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餐馆?我快一月了。我几天前提出辞职。经理说我至少要在辞职前一个月做。如果我辞职不到两个月,我就会失去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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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1)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司财物,公司可以要求其赔偿。
(2)赔偿方式一般是从工资里扣除,但不能全部扣除,以免影响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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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追讨工资,拖欠工资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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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拖欠工资的,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未果的话,可以搜集证据申请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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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