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没有斑马线的地方横穿马路被撞了,而且在路边被撞了! 司机想承担全部责任,但交通警察不允许! 警察判断我母亲承担次要责任,还承担了30%的责任! 我认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妈妈应该不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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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责任与主要责任相对,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二) 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
(三) 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
(四)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
(五) 无责任者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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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是道路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按照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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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肇事方根据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若需要帮助,建议带资料与律师面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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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