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母亲和父亲结婚了,我和母亲以前结过婚。

2020-05-01 10:23: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结婚证时,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女方要先去户籍所在地,把户口的证明开好,以防万一,有的地区办结婚证就顺便把你户口迁到男方了。要是碰巧这样的地区那就不好办证了,还要你跑回娘家一次,传真不接受的,(有的地区接受传真就不用跑了) 办准生证是到你老公的户籍管辖计生办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 照片、还有最主要的,是要双方的居委会开的未婚未生育证明,需要该章。
    手续齐全办小时就可以搞定。

  •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 国务院第387号令《婚姻登记条例
    3、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二、申请条件
    1、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当事人一方为办理省份常住人口;
    6、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 结婚证遗失或损坏如何补办  结婚证遗失或损坏需补办的,当事人须携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证明(到其登记机关的婚姻档案保管处出具)和2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彩照,到原结婚登记机关补办。如双方当事人需同时补办的须带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彩照。
      离婚证遗失或损坏如何补办  离婚证遗失或损坏需补办的,当事人须携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证明(到其登记机关的婚姻档案保管处出具)和本人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照,到原离婚登记机关补办。
      如何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根据200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凡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均取消了《婚姻状况证明》,由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作出书面声明即可。
    因此,现在没有单位可以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单身证明》)。  为解决当事人在办理房产交易、贷款、出国结婚等活动中所需婚姻状况证明的问题,根据民政部“民办函〔2004〕32号”文件精神,当事人可携带户口薄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按规定,该证明中会注明“不排除在本辖区以外的其他地方办理登记的可能性”的内容。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法律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在老家摆过酒席就认定男女双方结婚了。
    根据你们的情况,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当然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就可以不用进行诉讼流程,而且调解书同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在对方不配合执行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会依法进行审判。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键点是你们双方的同居时间。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建立同居关系的是事实婚姻,这种婚姻关系同在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是一样的,两者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
    但是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需要先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再根据离婚程序办理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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