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是病人工作的雇员,他离婚了,前女儿28岁了,有工作了,我和他的第一次婚姻,现女儿13岁了,请问他的养老金怎么按照法律程序,这个养老金有前女儿的份额?

离婚
2020-05-01 08:3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 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
    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如一方当事人经济困难,主要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则可以适当多分;如一方当事人对死者不尽或少尽赡养、扶养义务,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
    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死亡抚恤金的分配: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
    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
    那么,对抚恤金如何分割呢? 应由谁领取?对此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单位对非因工死亡家属发放的待遇主要有两项,一是丧葬费,二是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两项待遇都不属于遗产,丧葬费应用于对亡者的后事处理,而供养亲属救济费由单位发放给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均有特定的用途。 因此,总的来说,抚恤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抚恤金应当如何分配的问题,最主要的是看抚恤金是否指明具体的用途,比如某项抚恤金是给孩子的,某项抚恤金是给父亲,某项抚恤金是给母亲,某项抚恤金是给配偶,某项抚恤金是作为丧葬费。
    如果没有指明具体的用途,我个人认为,应当是按配偶、子女、父母共同所有,平均分配。 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方起诉要求另一份承担共同债务时,若另一方不认可,法院一般的观点是因该债务与案外人有利害关系,须案外人参与后才能查明事实,应由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主张,一方可以待债权人主张债务时一并处理,故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