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装饰公司工作了一年,现在不想上班,辞职,老板不给我工资,四十五天的工资,我说,只要一个月的工资,他找到了一个存根,说了一个柜子坏了,想让我失去六千多。我该怎么办?

2020-04-30 17:2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薪。第一,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支付双倍工资已一年为限,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违法辞退双倍补偿。第三,需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可以是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发放明细(需加盖单位印章)、工作服、工作牌、证人证言等证据。
    第四,通过诉讼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赔偿、以及拖欠的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详情热线咨询
  • 你好,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追讨工资,拖欠工资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 辞职公司也需要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结算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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